呼伦贝尔市司法局以市非诉纠纷调处中心为样板打造四级非诉讼纠纷综合化解平台
近日,呼伦贝尔市司法局以市非诉纠纷调处中心为样板,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和中央关于市域治理、县域治理和乡村治理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统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行政复议、仲裁等多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出台呼伦贝尔市《关于建立非诉讼纠纷综合化解平台的实施意见》,旨在打造具有呼伦贝尔特色的市-旗(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居)四级非诉讼纠纷综合化解平台。
市非诉纠纷调处中心,自2019年10月成立以来,一直以打造具有呼伦贝尔特色的人民调解升级版为前提,践行“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接过来、传下去,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整合资源力量、优化资源配置,让纠纷止步于诉前、化解在基层。市非诉纠纷调处中心成立不到一年时间运行稳定,成绩斐然,截至目前共调解纠纷901起,调解协议涉及金额达1084万元,在访调、公调工作中服务1900余人次。真正成为了呼伦贝尔市司法局丰富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新成果。
四级非诉讼纠纷综合化解平台的建立就是以市级非诉讼纠纷调处中心为样板,打造具有呼伦贝尔特色的市-旗(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居)四级非诉讼纠纷综合化解体系。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优势,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行政复议、仲裁等职能,合理配置非诉讼纠纷化解资源,强化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有机衔接、联调联动,丰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级非诉讼纠纷综合化解平台通过分级受理、协调化解在各辖区内的具有较大影响或者跨地区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沟通协调同级行政部门、行业主管机构、公证机构,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律师调解组织,承办、委托、交办、转办纠纷案件,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矛盾纠纷数据信息分析研判。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组织,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掌握辖区内不稳定因素,做好纠纷预警工作。针对多发、易发纠纷开展普法教育与宣传。
四级非诉讼纠纷综合化解平台通过整合各种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职能和资源,努力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化解效率最大化,为打造平安呼伦贝尔、提升群众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度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