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经济生态及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共有73项要点任务,已全部完成或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形成成果140项,包括49件意见办法方案等文件。总体看,各项改革扎实有序推进,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加大力度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2015年我市简政放权改革完成了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及责任清单的“三单清理”工作,今年全市37个市直部门编制完成责任清单,形成权责相统一的“权责清单”,并按照“清单管理”模式为企业服务,充分发挥政府服务职能。二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2015年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基础上积极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加入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了“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张执照”,审批时限效率极大提高。三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中心办事效率和质量,简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做好我市社会化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国家试点工作,建立并完善各项标准体系。四是建立公共工程与采购领域比价招投标机制。3月份,市政府出台了《呼伦贝尔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价招投标实施办法》、《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项目比价招投标实施办法》、《呼伦贝尔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价招投标标后监督管理办法》、《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项目比价招投标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切实加强国有企业招标采购规范管理的通知》,我市开始正式实施工程建设与政府采购领域比价招投标制度;截至11月9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发布建设工程控制价74.02亿元,中标金67.07亿元,节约资金8.95亿元,节支率12.09%。政府采购项目395个,控制价6.17亿元,中标金5.44亿元,节约资金7383.57万元,节支率11.96%。五是继续扩大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范围。在全市新增15家试点单位,各试点依照《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着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草拟理事会章程,通过试点改革进一步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
二、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一是积极配合森工集团推进大兴安岭国有林区改革。按照“交得出、接得住、管得好、可持续”的原则,与森工集团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设计移交剥离的路径和方案,将林业所承担的计生、社保、住房公积金、市政环卫、供水、供暖、供电、物业等职能移交属地管理,移交涉及职工4225人,固定资产6.05亿元,目前移交单位运转正常,职工情绪稳定,达到了改革的预期效果。二是深入推进地方国有林场改革。深入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关于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精神,我市12个旗市区积极编制完成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并上报自治区审批。进一步完成善了剥离地方林业六局“三供一业”等社会职能实施方案,目前正积极研究解决移交工作涉及的相关问题。三是深入推进农垦集团改革。对农垦集团企业办社会情况进行了初步摸底,摸清了机构、资产、人员等相关情况,为下一部加快推进改革奠定了基础。
三、全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技术改造和产业优化升级,落实自治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和税费负担的措施。二是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方向,优化农牧业结构,实施旱改水工程7.95万亩,人工饲草地新增15万亩,蔬菜种植面积增加3.12万亩,种植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实施绿色品牌战略,做大做强“呼伦贝尔大草原”品牌,在中视媒体平台成功播出呼伦贝尔物产集成品牌宣传广告,极大提高呼伦贝尔物产知名度,大幅提高订单数量和销量;健全完善我市农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为20万只草原羊打上电子耳标,绿祥肉业公司、伊赫塔拉肉业公司建立起企业可追溯体系平台;推进农畜产品电商发展,扩大农村电子商务试点,建立了呼伦贝尔商务公众服务平台,扎兰屯、海拉尔、牙克石多家电商入驻京东、苏宁等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借助互联网拓宽我市农畜产品销路,助推我市传统农牧业转型升级。三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做好呼伦贝尔市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创新旅游综合管理体制,创新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创新旅游投融资体制,促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呼旅网WAP端、呼旅网PC端建设完成,签约商家389家,呼伦贝尔旅游旗舰店(阿里旅行)、“导游管理系统”已完成建设工作,呼旅网全民营销平台已上线试运行。
四、进一步完善现代市场体系,释放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引导企业做好线下保税仓、免税店、直营店、展示厅等实体店建设,天成保税仓与广东盛世商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初步合作意向,天成保税+旅游纪念品店积极筹建;建立了呼伦贝尔市商务公众服务平台,我市新增加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1家(阿荣旗)、自治区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1家(莫旗)、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家(呼伦贝尔市农垦集团);二是继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双创”平台和空间,提升创业品质和规模,进一步激发和释放市场活力。全市达到建设标准的创业园孵化基地达到64家,入驻企业3516户,带动就业3.5万余人。全市举办创业培训班 83 期,培训2297人,完成全年任务(3000人)的76.57%;培训后成功创业1724人,完成全年任务(2400人)的71.83%,带动就业5793人,完成全年任务(7800人)的74.27%。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345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000万元)的23.45%;创业担保贷款贴息551.94万元。
五、加快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一是按照自治区要求,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收支情况随同预算公开的常态机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将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同预算一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地方政府债务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推动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二是做好阿荣旗新左旗省直管县财政试点工作,实现税收返还直接到旗,一般性转移支付直接到旗县,实现专项转移支付等各类补助直接到旗县。三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做好税制改革工作,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目前,全市共完成营改增纳税人户籍确认40344户,发行增值税发票新系统2646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722户,培训纳税人30625户,培训面达100%,营改增工作推进情况顺利、高效。四是
落实自治区公务用车改革总体方案,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印发了《呼伦贝尔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呼党办发[2016]20号)、呼伦贝尔市涉改公务用车处置办法》(呼党办发[2016]20号)、《关于呼伦贝尔市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妥善安置司勤人员的实施意见》(呼党办[2016]20号)、《呼伦贝尔市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办法》(呼党办[2016]20号),进一步做好全市涉改处置车辆的封停工作,做好市直政府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司勤人员的安置工作和公务交通补贴审核工作。五是围绕呼伦贝尔市重点产业,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通过金融创新、财税联动,国家信用、政府信用、商业信用联动,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创立“呼伦贝尔产业发展基金”。拟建立规模100亿元的投资引导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市城市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煤化工等产业发展,已制定并出台了《呼伦贝尔市政府关于设立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的方案》。六是
大力推进资源资本化进程,依托矿产、土地、水、林业等资源与资本市场深度融合。与内蒙古土地资源收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组建了内蒙古蒙东资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首期注册资本金2亿元,实现融资到位贷款3.2亿元,
完成制定6个探矿权和7个有色金属探矿权注入方案,与市城投集团签定互保协议,形成与金融机构议价能力,降低融资成本,为我市大规模投融资提供平台支撑。七是积极推进域内法人机构深化体制改革,推动符合条件的农合机构向农商行转制。完成牙克石联社清产核资整改情况的复查工作,已向内蒙古银监局申请成立内蒙古牙克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六、加强城乡统筹发展
一是继续推进阿荣旗全国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阿荣旗作为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承担着农村集体股份制改革试点任务,按照实施方案,向阳峪镇松塔沟等13个试点村率先完成了人口摸排、清产核资,方案制定、成员身份界定、股权配置,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了“阿荣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认定书”,正在填发股权证书,剩余的135个行政村正在进行人口摸排和清产核资第二轮公示工作,逐步建立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实现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股权流动规范化、监督约束法制化。二是推进土地、草牧场确权登记工作,规范和完善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流转。阿荣旗作为第一批自治区试点旗,按照实施方案已全面完成了11个乡镇、148个行政村测绘、调查等工作,实测土地面积422.59万亩;今年扎兰屯市、莫旗列入自治区土地确权整旗推进试点旗,正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力争2018年完成全市土地确权工作。出台了《呼伦贝尔市完善土地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意见》,制定了土地、草牧场向农垦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流转的方案和相关政策,促进了农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全市流转耕地、草牧场数量大幅提升。三是推动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信贷抵押等制度创新,积极推进阿荣旗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制定《阿荣旗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流程》,各金融机构于2014年6月开始发放贷款,截至目前,共计发放贷款2917笔、贷款总额4.3亿元。2016年1-10月,阿荣旗各金融机构共计发放土地抵押贷款1391笔、贷款金额12611.4万元。四是进一步做好阿荣旗、新左旗“扩权强县”试点工作。将财政管理、项目审批、统计数据发布、证照发放等10个方面、9大类、61项经济和社会管理事项下放至试点旗,其中自治区直接下放51项,市政府委托试点旗审批、核准的事项10项。共涉及发改、财政、经信等15个部门。截至目前,新左旗已开展12项行政审批工作,阿荣旗已经开展30项行政审批工作。五是积极推进扎兰屯市国家新型城镇化改革试点、城市“多规合一”试点、国家县城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等试点工作。六是完成海拉尔至巴彦托海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推进呼伦贝尔中心城区公交一体化改革。对涉及原客运班线车辆收购、人员去向、社保关系等多项复杂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现已全面启动改造工作。七是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呼伦贝尔中心城区规划执法监察管理体制,市规划局将海拉尔区行政辖区内户外牌匾、广告、门面装饰的规划管理和对辖区内私搭乱建违法建设行为等几个方面的规划执法监察工作委托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七、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
一是紧紧抓住国家和自治区实施“一带一路”、“一堡一带”战略机遇,依托我市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和满洲里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平台,加大开发开放力度。扎赉诺尔区被国家列为新增4个陆地边境县之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批复满洲里口岸为进口俄罗斯荞麦、燕麦、葵花籽、亚麻籽并落地加工的全国指定口岸;海关总署正式批复同意满洲里恢复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中国民航首条(往返)跨国国内航线呼和浩特-满洲里成功启动;满洲里铁路口岸整车进口实现零突破;内蒙古检验检疫局将小批量进口汽车行政审批受理和初审权限下放至满洲里;现已开通以“苏满欧”班列为代表的23条班列线路,今年增开“满俄欧”、“通满欧”等国际货运班列,填补了内蒙古口岸没有始发班列的空白,1-10月份口岸跨境班列共开行683列,总货值约94.8亿元;满洲里公路口岸-后贝加尔斯克公路口岸被确定为中俄海关监管结果互认试点口岸;满洲里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将于年内封关运营。目前,综合保税区引进项目17个,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4亿元。二是大力推进中蒙额布都格—巴彦呼舒跨境经济合作区相关工作,争取跨境经济合作区获得国家批复,积极开展跨境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及其他前期工作。
八、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保护
一是做好呼伦贝尔市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工作。将改革试点示范工作纳入呼伦贝尔“十三五”规划,将试点工作细化分工到各部门,调整修改9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旗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并报国家发改委。二是做好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国家级试点工作。按照《呼伦贝尔市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分四个阶段有序开展,成功编制了我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2011-2015年度),摸清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及其变动情况,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供信息支撑,探索出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好的经验和作法,提出修订完善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案的建议。三是深化呼伦湖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自治区呼伦湖跨地区跨部门综合执法试点工作。2015年自治区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批复》(内政字[2015]189号),我市呼伦湖综合执法工作列入自治区政府试点,目前已完成权利清单对接工作,批复成立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执法局,加强执法工作。四是做好国家在我市的低碳试点工作,红花尔基退化土地碳汇造林项目于2016年3月31日由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备案。五是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出台《呼伦贝尔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度实施方案》、《呼伦贝尔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度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方案,按照方案落实举措,推进实施大气、水污染防治计划。
九、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推进教育领域改革。成立呼伦贝尔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领导小组,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呼伦贝尔学院被列入内蒙古自治区转型发展为技术应用型院校计划,并与伊敏、扎煤、神宝、大雁四家煤炭企业进行校企合作签约;推进“校校合作”,莫旗职教中心成为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莫旗分校;已起草《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加强职业培训的实施意见》,以市场化、规范化、职业化、国际化为方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落实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制定我市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意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旗县公立医院改革成果,进一步开展旗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机制,印发《呼伦贝尔市旗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方案(试行)》 (呼卫计规改字[2016]19号),建立健全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旗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推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做好临床路径管理模块建设工作,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落实自治区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的意见,“满洲里爱康妇产医院”正在筹建中,扎兰屯市新批准设立社会办医疗机构6家。落实自治区医师多点执业的意见,呼伦贝尔市共批准15名医师开展多点执业工作。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出台我市分级诊疗相关制度政策,在试点旗市区逐步形成慢性病分级诊疗的就医格局。落实自治区支持蒙医中医院发展的优惠政策。健全药品保障机制。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建立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落实重点领域(政府、个人、电子商务等)诚信建设方案,制定出台《呼伦贝尔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落实《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15年市本级及11个旗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作已全面完成,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2个多灾易灾的苏木乡镇设置救灾物资储备点(室);现有10个旗市区已制定出台本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或配套政策。落实自治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系列方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印发《呼伦贝尔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呼政办发[2016]61号),初步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制度框架。制定出台《呼伦贝尔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制定出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程》,促进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实施。